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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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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9-01-18  浏览次数:


尊敬的经济普查单位

您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对全国家底的一次“全面体检”。你单位所提供的真实准确的普查资料,是国家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普查员登记工作效率,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于2019年1-4月正式开始,普查时期指标为201811-20181231日。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你单位进行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请你单位准备好相关经营证照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如有违反以上法律法规或损害你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江苏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6637150

江苏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zfc@js.stats.cn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fgjs@stats.gov.cn

衷心感谢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

 

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6737290

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njstjjpc@126.com

江北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25-88029661

江北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njjbpc@126.com

生命健康产业办经济普查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025-58640172

具体普查登记时间节点:

    调查对象

数据采集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

全部非一套表法人单位

普查员通过PAD采集

201911--2019430

被抽中的个体户

普查员通过PAD采集

201911--2019430

全部一套表法人单位

一套表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

2019120--201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