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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深化创新名城先导区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4  浏览次数:
各部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化创新名城先导区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南京江北新区深化创新名城先导区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聚焦创新的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融合化、集群化、法治化,坚持战略引领,率先开展改革试点,深化创新名城先导区建设,将南京江北新区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的创新支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培育科创企业森林

1. 推广自主创新产品示范应用。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自主创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科技计划项目,建设自主创新产品集中展示厅,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聚焦两城一中心主导产业方向、5G通信网络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在新区及南京都市圈范围内推广自主创新产品、服务和工程。(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

2.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面金融服务。成立新区商业保理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服务。组建新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开展担保附认股权、信用担保等创新服务模式,降低担保费率。建立新区科技型企业综合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启动建设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构建知识产权金融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组织券商集中开展科创板企业上市辅导。会同相关金融机构成立科技银行。(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扬子国资集团、科投集团)

3. 着力发挥人才引领创新作用。成立新区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符合条件的被举荐人才可直接入选创业江北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获得社会风投注资、知名大赛获奖等优秀创业人才可直接评定入选新区人才计划;符合新区主导产业的人才项目在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采取双聘制方式,依托驻地高校,授予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教授资格,新区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多元化投资建设模式,开展先租后售、租购并举安居模式试点。(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建设与交通局

4. 大力培育科技服务骨干机构。推动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核心的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建立新区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对新引进注册并在新区纳税的科技服务机构择优纳入培育库,两年内给予最高10万元/年房租补贴,并按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年补助。(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平台

二、坚持高端化定位,加快打造产业地标

5. 高标准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加大力度推进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生物医学大数据平台、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技术创新中心、人类细胞图谱计划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完善集成电路、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基础设施及条件平台,建立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目录,推进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对获批的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列入省级预研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分中心的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启动江北新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顶尖人才团队和创新型企业。(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各相关平台、科投集团、产投集团)

6.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新区主导产业方向的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各参与方可协商确定持股比例。对经市级备案并获得省、市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其获得的省、市绩效奖励资金10%的附加奖励。支持政府科创基金发挥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孵化项目的早期投资。对获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拨改投方式立项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新区可给予单个专业研究所每年最高500万元的1:1配套投资。参照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模式,探索建设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专业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化发展。(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平台、科投集团、产投集团)

7. 培育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设立江北新区重点研发攻关计划,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支持,对当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税务局)

三、坚持国际化合作,打造科技创新强磁场

8. 提升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水平。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新区重点国别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围绕新区主导产业开展具有产业导向性双边合作项目。支持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和离岸孵化器建设,给予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在宁高校与国际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对落户新区的联合研究院、高端医疗机构等,给予运营经费、科研领军人才培养补助、科研设施和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持。(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各相关平台)

9. 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样板区设立创新基金参与离岸孵化器项目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海外平行基金,推动境外原始创新资源加速在国际创新园区集聚。加快南京国际健康城三中心一高地建设,将鼓楼医院江北国际医院纳入国际人才医疗保障单位。开展外籍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住房、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社会事业局、中央商务区、研创园、科投集团、产投集团)

四、坚持融合化发展,提升协同创新水平

10. 全面提升校地融合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南京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推动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合作建设环高校知识经济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校友企业集聚发展,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力发展校友经济,支持举办国内外知名高校校友创新创业大赛,积极与知名高校共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校友之家。(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党群工作部、规划与国土局、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平台、街道、科投集团、产投集团)

11. 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创新体系。推进创新服务融通,率先实现征信信息一体化。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牵头建设长三角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产业联盟。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打造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区。(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各相关平台)

五、坚持集群化创新,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12. 促进双创载体质效提升。对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并经市级以上认定的民营孵化器,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风投机构、各类基金与孵化载体共同发起成立孵化基金,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对已成立创业孵化基金的孵化器,年投资孵化器内项目累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基金给予年度最高600万元的风险补贴。实行新区科研用地基准地价政策,试行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方式。加快苏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其成为苏港融合发展示范性项目。(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规划与国土局、各相关平台、科投集团、产投集团)

13. 提升政策服务效能。完善新区线上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策集成、精准推送。建立线下政策综合受理窗口,设立统一服务热线,优化政策申报代办服务。(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行政审批局)

六、坚持法治化原则,营造卓越创新生态

14. 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提升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水平,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保护中心备案库的资格条件,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即报即备(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局)

15. 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多元主体按市场化规则举办科技创新活动,支持新区内平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较强影响力的学术论坛、会议、竞赛等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经费30%的补贴。(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各相关平台)

解读材料: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深化创新名城先导区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实施方案》的解读


原文链接:
http://njna.nanjing.gov.cn/cxrc/cxrczc/zcjj/201902/t20190214_1404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