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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创业政策“十条”来了!真金白银促就业!
发布日期:2020-08-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方案》,强化高水平人才支撑,江北新区积极开展战疫情促就业万名研究生“聚新”行动,梳理汇总就创业政策“十条”。



就创业政策“十条”


      (一)见习补贴 (市新政)

      面向国内硕博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知名高校(相关权威发布的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开展万名研究生见习专项行动。凡符合上述范围人才来江北新区参加就业见习的,经认定可按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见习生活补贴,最长可达3个月,执行期限暂定为2020年7月至12月底。


      (二)面试补贴 (市宁聚计划)

       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新区范围内求职面试,可享受1000元/人的一次性面试补贴。


      (三)实习补贴(新区原有政策)

      对见习期满且符合新区实习基地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参加实习,可按每月2000元标准申请实习补贴,实习期及见习期合并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名校优生(新区原有政策)

       对世界知名高校(年度《泰晤士报》发布的世界前500强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或符合新区重点产业需求的“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在新区稳就业的按学历层次给予最高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五)住房补贴 (市宁聚计划)

      稳定就业且依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研究生,可按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申领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租赁补贴。


      (六)创业扶持(新区原有政策)

      鼓励各类青年人才在新区自主创业的,可按照《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细则》享受相关扶持。针对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10-50万元资助市财政奖励部分,新区给予一比一配套追加奖励。入驻所在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创园等创业载体的,给予“0租金”创业场地,免收物业费。拓宽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全额贴息。


      (七)企业留人奖励(市新政)

        鼓励新区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学员,对留用率达到50%-80%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见习单位1000元/人的就业留用奖励,留用率超过80%的,给予2000元/人的就业留用奖励。对履职尽责施训的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见习带教补贴。


      (八)社保补贴(新区原有政策)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新区大学生初创企业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区将对用人单位给予每年最高2万元、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九)中介机构奖励(新区原有政策)

      充分运用市场化力量,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对接各地及海外高校毕业生,在新区开展青年大学生招聘引才活动。鼓励知名专业人力资源机构配合新区企业征集见习岗位,推荐学生实习见习活动,对人力资源机构成功推介符合上述范围的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就业见习的,经核定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见习跟踪服务补贴。对最终录用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最高10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引才奖励,年度申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十)“创业就业一件事”综合服务(新区原有政策)

      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作用,集合“便捷、即时、精准、专业”的一站式服务理念,设立综合性的指导服务窗口,完善“大学生就创业一件事”服务范围,提供招聘求职、见习实习、参保登记、落户、社保卡申领、人才档案托管、社保转移接续、医疗保障、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名校优生、生活补贴申领、安居住房、创业大赛报名、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职称申报、国际职业资格互认等十八类事项的联办,提高专业化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青年大学生到新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大创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作用吸引学生落户创业,营造新区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为了更好地落实“聚新”行动,现面向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类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征集开发更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新区就业创业,储备人才,助力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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