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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生命健康产业链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近日,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制定出台《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链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鼓励新区(自贸试验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研发+数据+临床+制造+应用”全产业链,共提出18条改革举措。主要涉及三大方面内容。



在优化生命健康产业链研发创新环境方面

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深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上市;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产业链紧密联动;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促进研发用物料检疫和通关便利化,推动江北新区全域联动发展。


在加强生命健康产业链集聚发展方面

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支持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在药谷片区集聚发展,自产自用(公斤级)医药原料药项目可与医药制剂项目配套一体化建设。加强生命健康产业链项目用地复合利用,推进现状产业用地建设规划审批“一事一议”模式,优化规划指标管理,简化规划核实手续。


在简化生命健康产业链项目审批方面

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创新生命健康产业链相关项目消防审批模式;对模拟审批、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等项目,妥善解决项目办理转正和验收手续时新旧规范适用问题。简化生命健康产业链相关项目水土保持、环评、职业病防护等手续;优化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指标平衡机制;试行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小量危险废物统一管理模式;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建立生物医药重点培育企业的常态化协调服务机制。


该意见自2021年8月25日起施行,适用于在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直管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建设、研发、生产和运营的企事业单位。预计该意见实施后,可以重点解决新区(自贸试验区)生命健康产业链上,企业研发、生产、经营过程审批的堵点和难点。


素材来源: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