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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贴息政策兑现申请和贷款合同备案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

根据《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十策》和《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贴息政策兑现申请和贷款合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要求


01申请对象

入选2016-2020年度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的新区人才和所在企业。


02条件要求

企业须是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成立纳税,并实际经营,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其他黑名单。


二、申请事项


01贷款贴息申请

本次政策兑现的是: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家企业

(1)在往年政策兑现中已申请并兑现的贷款合同,在2020自然年度内实际产生并结清的贷款利息部分;

(2)在2020自然年度内,与银行机构新签订的贷款合同,并在2020自然年度内实际产生并结清的贷款利息部分。


02、贷款合同备案

培育期内的创新型企业家企业在2020和2021自然年度内,与银行机构新签订的贷款合同,均须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备案(未备案的合同后期政策兑现将不予支持)。


三、政策依据

1. 自入选之日起,创新型企业家培育期为3年;

2. 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按当年实际还贷额度和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贷款之日起给予5年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相应贴息扶持。培育期内产生的贷款利息均可享受补贴。


四、申请材料要求

01贷款贴息提醒

(1)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型企业家贷款贴息政策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人才入选创新型企业家证书复印件;

(4)人才本人在企业的任职证明、持股证明(可从工商系统导出),或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等材料复印件;

(5)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总表及明细表、利息支付凭证、本金还款凭证、提款单、结清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02贷款合同备案

(1)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型企业家贷款贴息政策贷款合同备案表;

(2)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的贷款(借款)合同。


五、申请程序

01组织申请

政策兑现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企业根据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汇总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产业平台、街道,同步报送盖章纸质件和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周五)18:00,逾期不予受理;


02资格初审

各产业平台、街道根据政策申请要求,对照合同、票据凭证等原件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确认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名单和材料汇总,于2022年1月21日(周五)前报送至新区党群工作部;


03复核审查

党群工作部汇总通过初审名单,会同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复核,形成建议兑现名单;


04公示兑现

建议兑现名单经上报审定、公示后,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兑现。


六、其他事项

1. 人才本人已实际离开原创办企业的,企业处于停滞状态或已注销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支持;

2. 人才和企业应坚持诚信和实事求是原则,在申请过程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七、政策申请咨询联系方式

生命健康办 025-58640012

附件

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型企业家贷款贴息政策贷款合同备案表和汇总表

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型企业家贷款贴息政策申请表

贷款结息贴息明细表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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