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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双创计划”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20-11-01  浏览次数:

为提前做好江北新区2021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申报工作,提升企业申报的服务质量。现征集意向申报双创计划创业类、创新类和双创团队类的人才项目。党群工作部将牵头,会同其他责任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为企业做好申报规划工作,如企业有具体的申报问题,也可以联系党群工作部,申请政策咨询面对面活动。

请意向申报的人才下载表格,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填写,并发给所在产业平台和街道的具体工作人员。


产业平台联系人:

中央商务区:孙竹君 025-58180548

产业技术研创园:巩莉 025-58530755

生物医药谷:丁芳语 025-58640171

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伍佳佳 025-58390153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赵龙 025-57673456


落户在街道的企业请联系街道相关人员。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2.意向申报省双创计划的信息表格(创业类、创新类和团队类)

https://h5.clewm.net/?url=qr61.cn%2Fo1ezOS%2Fq2X6Otn&hasredirect=1


一、双创计划介绍

从2007年起,江苏省财政厅每年拿出2亿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每年面向海内外引进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创新创业资金支持。从2010年起,专项资金增至4亿元,新增团队类子项、博士类子项,到2019年资金已增资6亿元,围绕本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双创人才。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人应为3年内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创业人才的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创新人才的月均薪酬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


(二)双创团队。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部分类别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两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所有成员均于5年内引进到我省,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备注:

详细的申报条件请参考附件1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相关的年龄、来苏时间的计算节点请往后推移一年),如省“双创计划”正式通知与预申报通知内容不同,以申报年度正式通知为准。


三、江苏省的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 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部分均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二)项目推荐:对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支持。


(三)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四、江北新区的配套政策

(一)人才进阶奖励

根据《江北新区企业引才支持计划》的规定:

1、 新区自主培养入选省“双创团队”,每个给予所在企业100万元奖励资助;

2、 入选省“双创人才”创业类的,每人给予所在企业50万元奖励资助;

3、 入选省“双创人才”创新类、省“双创博士”的,每人给予所在企业30万元奖励资助。


(二)人才安居政策

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规定,入选省“双创计划”的双创人才属于C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 申请人才住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170万元;

  •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来源:创业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