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南京生物医药谷官方网站
欢迎访问南京生物医药谷官方网站
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拟对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1.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需有固定工作场所。
2.申报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的,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主营机构;申报单位为商标代理机构的,需为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3.2020年以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或存在挂证、无资质代理、不正当竞争、提交非正常申请等行为的机构,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材料
1.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
2.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申报单位为商标代理机构的,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证明;
3.2020年度财务报表;
4.申报书所列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可以佐证申报书内容的其它材料;
6.申报单位参评材料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采取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分别评价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业务侧重点,在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二者间选择其一进行报送,并在申报书封面“申报类型”中注明。
2.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需胶装。
3.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申报参评机构应予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参评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已获得奖励的,将立即停止发放,并追回相应款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申报单位需提交参评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107窗口(凤滁路48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5710868@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局 纪理爽 88029527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朱先祥 88020852、58856875
附件:
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020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
(扫码查看附件)
来源:科创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