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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信用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宁新区管创发〔2020〕10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聘用外国人单位“红名单”单位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已列入聘用外国人单位“白名单”的用人单位;
2.依法聘用过外国人才,且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规定行为;
3.有完善的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制度,能够定期研究外国人才服务相关事项;
4.有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能够定期组织外国人才交流服务活动。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自评:
1.对比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自评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2.确认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所在行政区域”是否为“南京江北新区”;若不是,请完成变更。
(二)申请和受理: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产业平台(街道)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3.受理申报。
三、申报批次及时间
聘用外国人单位“红名单”单位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6月30日和10月31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四、其他事项
1.请申报单位填报《聘用外国人单位“红名单”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聘用外国人才情况表》(见附件2)、签署《聘用外国人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
2.申报材料请按照《聘用外国人单位“红名单”单位申报表》、《聘用外国人才情况表》、《聘用外国人单位诚信承诺书》及详细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一份),于每申报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新区市民中心3楼公安大厅国际人才服务中心B17、B22窗口(滨江大道292号),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na_workpermit@163.com。
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联系人:张怡
电 话:83146818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人:仇菁源
电 话:88029521
附件:
1.聘用外国人单位“红名单”单位申报表
2.聘用外国人才情况表
3.聘用外国人单位诚信承诺书
4.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1-4)
来源:科创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