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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持续生产经营活动,在新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非国有控股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纳入备案范围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江北新区直管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从今年开始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推行“全流程无纸化、申请资料精简化”,实现企业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取消纸质材料要求,并进一步精简证明资料。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beian.jssmykj.org.cn/logi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填报。2021 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3日、7月21日、9月22日,即日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备案批次。

3.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 3 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管理服务费用50元/家(含证书印制工本费),为便于统计和开票,将通过在线系统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四、联系方式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侯凤翠 88020839 58856850

科技创新局  李树 88029513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21〕1号)

2.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苏民科协〔2020〕5号)


(附件1-2)

图片

来源:科创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