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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元奖励!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接市科技局部署,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相关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入库分类

(一)直接网上申报的服务机构

高等学校(含二级学院)、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国家和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二)需由市、新区科技部门审核的机构

注册且纳税在江北新区直管区的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1.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或具有独立对外服务能力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 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具有从事科技服务两年以上的业务基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 应当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详见附件1)。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符合省科技创新券支持领域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遵循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相关管理规定。


三、服务机构入库程序

(一)服务机构申请

1. 直接网上申报的服务机构登录云平台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ssic.cn),依次申请注册、开设普通店铺、发布普通服务,经审核通过后申请创新券服务机构,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表,具体流程详见云平台操作指南(附件2)。

2. 需由市、新区科技部门审核的的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需在线申请,流程同上。同时线下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信息表(网上导出)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机构近两年财务信息(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复印件;

(4)机构设备清单及原值复印件;

(5)专职技术人员佐证材料复印件;

(6) 检测资质证明材料(如CMA或CNAS等资质)复印件;

(7)申请机构近三年社会信用审查报告;

(8)申请机构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盖章件,交至江北新区管委会(凤滁路48号)2109办公室,由新区科技创新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南京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向省统筹中心进行推荐。


(二)审核并公示

省统筹中心对提交入库申请的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形成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并在云平台进行公示。


(三)入驻云平台

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入驻云平台并开展服务。


四、激励措施

1. 年底,省统筹中心对参与省创新券政策服务的省内优秀服务机构,依据其年度累计涉及创新券服务实际总额和服务效益给予不超过5%的奖励,同一法人单位年度累计奖金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 省属高校院所开展创新券服务情况将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考核。


五、其他事项

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常年受理服务机构入库申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分批按季度集中审核。


联系人:

韩 晨  88029517


 附件:

1. 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清单

2. 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机构入库指南

3. 省统筹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和联合地区入库工作的通知

(附件1-3)

图片

来源:科创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