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生物医药谷官方网站

****-**-**

企业服务 SERVICE

专业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服务、公司注册等

查看电子地图,查看行驶路线,帮您顺利到达。

项目申报

首页 >> 企业服务
2021年度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的通知》(宁科通〔2021〕5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

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在江北新区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支持南京行政区域以外的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等在江北新区设立研发机构,根据其上一年度的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高端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江北新区合法设立且正常运营的;2. 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围绕主导产业推进技术创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研发;3.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6%以上;5. 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机构总人数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企业总人数10%以上。

(二)江北新区企业在海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支持江北新区企业在海外收并购或直接投资设立研发机构,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创新资源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对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海外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海外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海外完成海外研发机构收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2. 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3. 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有明确的研发领域、必要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以及实质性开展研发项目;4. 申报企业运行情况良好,依托海外研发机构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高端研发机构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内填报),并提供营业执照、机构章程、研发设备、研发项目说明、投资证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申报海外研发机构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请书》(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内填报),并提供海外研发机构注册证明、境外投资证明、机构章程、研发项目说明、研发场所、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研发机构再次申报绩效支持时,须重点突出机构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成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书,并出具企业法人信用承诺书(附件1)。各产业平台、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推荐函(附件2)。 

(三)项目申报采取线上注册基本信息、线下递交申报材料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网址:http://www.njkj.gov.cn/的“专题专栏”—“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下载申请书。


三、其他事项

1.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按申请书封面、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申请书正文、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 项目申报网上注册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周五)9:00至2021年9月30日(周四)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A座一楼大厅107号窗口);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65710868@qq.com。

联系人: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张  华  88020852  58856873

科技创新局 蔡  静  88029515


附件:1.企业法人信用承诺书2.推荐函

(附件1-2)


素材来源: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