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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申报的园区企业 2022年高企申报有这些新变化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日前,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要求,江北新区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相比往年,今年申报有多个重大变化,正在申报的企业注意啦!


01省里不设置申报批次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江北新区分四批次受理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5月25日、6月25日和7月25日的24:00,逾期不予受理。


02采取“一网通报”


从今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不再对企业开放。

企 业 通 过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03审计中介机构要求更严


企业须选择无“不良记录”审计机构。

“不良记录”包括:

1. 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2. 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3. 受到税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

4.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企 业 可 通 过 “ 中 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04简化申报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点击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

·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05规范专项审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素材来源:科创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