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的通知》(宁科通〔2023〕17号)要求,现就做好江北新区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01-申报对象和条件
1. 申报主体为江北新区直管区内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项目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并正式启动下一阶段研发工作的国家1类新药、2类新药和生物类似药;
3.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最多申报2个项目,同个药品的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只可申报1次;
4. 已在省级重点研发社会发展项目或市级生命健康科技专项立项的,不再重复支持;
5. 企业需承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主体为江北新区企业。
02-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
2. 有关附件(营业执照、临床批件、完成临床试验证明材料、启动下一阶段研发工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相关承诺书等);启动下一阶段研发工作证明材料:完成Ⅰ期、Ⅱ期临床试验的需提供下一期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完成Ⅲ期临床试验的需提供药品上市受理相关证明材料。
03-组织方式
1. 请各产业发展平台、各街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
2.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 申报机构完成系统填报,新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初步审查通过后,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新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04-材料提交要求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5月15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7:00,交至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2109室(凤滁路48号)。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哟~
联系人:
生命健康办 顾慧 58640039 / 15151833650
附件:
1.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创新药品临床研发资助项目的通知
2. 推荐函
扫码获取附件(1,2)